中国人的伦理传统中,常常提到五伦,这是儒家创造的一整套伦理观念,滥觞于孔子,完成于孟子。《孟子·滕文公》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亲、义、别、序、信五个伦理范畴就是规范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之间关系的准则。
原始儒家的“五伦”是一个相对关系,也就是说为父要慈、为子要孝、为君要仁、为臣要忠、为夫要义、为妻要从、为长要惠、为幼要顺、为友要相互信任。不是单一的义务。
仔细研究你会发现,“五伦”是建立在“熟人社会”之上的对于人群关系的规范,它是与我在上面说到的两个背景有关的。但现在已经是一个“陌生社会”,光是“五伦”已经不能完全解决人际关系中的问题了,台湾的伦理学界提出“第六伦”的新概念,用以界定群己关系,但我觉得用它来表述陌生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更恰当。
儒家所体现的大多还是宗法制度所赋予的思想,后来国家大一统了,士人游学游宦,接触陌生人的机会多了起来。汉乐府中有首《艳歌行》就是写“兄弟两三人,流宕在他县”的,面临着许多困难,“故衣谁当补,新衣谁当绽”,赖有女主人帮了他们一把,男主人回来又有点猜忌,使他们很痛苦,不知怎么办才好。不会处理与陌生人的关系,这就是“第六伦”的问题,是当下“陌生社会”所面对的问题。
第一位对“第六伦”做深入思考的不是思想家而是诗人杜甫。杜甫是儒家思想自觉的实践者,在处理五伦关系上可以说是模范人物。在对君王(国家)、家庭(儿女)、妻子、兄弟、朋友关系上都处理得可圈可点;更难得的是他对邻居、一见即别、偶遇人和素不相识人的态度,也令人敬佩。除了少年时在洛阳和中年时在长安生活,杜甫几乎很少有安定的生活,他的行走不是旅游而是逃难。他常常在很狼狈的情况下碰到有相同命运的陌生人,遇到意外的关爱和帮助。他从与陌生人的交往中,觉得第一条就是不要猜疑,第二条是互相关爱。由此出发,杜甫关爱他人的情感超越了推己及人的同情,实现了爱无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