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那女人说。我走了进去,她说:“坐下吧!”
我照做了。她用她那双亮亮的小眼睛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你叫什么?”
“莎拉·威廉斯。”
“你住在哪儿啊?附近吗?”
“不,我住在10英里外的霍克菲尔。我一路上走路过来,快要累坏了。”
“我想也饿坏了吧,我拿些东西给你吃。”
“不,我并不饿。我走到离镇3英里远的农场时就已经饿坏了,在那儿吃了点东西,所以现在还挺饱。这也就是我耽搁了路程的原因。我妈妈病得很严重,我没有钱请医生,所以跑来找我舅舅艾伯摩尔。妈妈说他住在小镇附近的村子里,我从来没去过那儿。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我谁也不认识啊,我住这儿还不到两个礼拜呢。到那村子里还有好些路啊,你今晚就住在这儿吧。把帽子脱了吧。”
“不,我想休息一下就继续赶路了,我不怕赶夜路。”
她说她不会让我一个人赶夜路的,她的丈夫大概再过一个半小时就会回来了,她会叫他陪我去。然后她继续说着她的丈夫,说他在河的上下游关系有多好,他们之前如何有钱,又说他们来到镇上住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决定等等。她是那么絮叨,我开始后悔敲开她的门了。但是后来她话锋一转,把话题绕到老爸和谋杀案上,这时我才很甘愿地继续听她唠叨。她说起我和汤姆找到6000块金币(只是她说成l万块)的事,以及老爸和我之间如何如何,最后她讲到我被谋杀的事。我说:“是谁杀的啊?我们在霍克菲尔也听到很多关于这件事的传闻,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凶手是谁。”
“我想镇上也有很多人想知道是谁杀了哈克。有些人觉得是老哈克自己干的。”
“不会吧———是真的吗?”
“很多人刚开始都这么想,因为他打起孩子的样子可真吓人呢。可是到了傍晚,人们就改变想法了,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叫吉姆的逃跑黑奴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