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眼就可以看出格兰洁佛上校是个十足的绅士,他的家人也是如此。据说他出身望族,而一个人的出身背景就和马匹的血统一样重要,就如同道格拉斯夫人说过镇上没有一个人敢否认她出身贵族,而老爸也总是这么说,虽然他自己连当只烂鲶鱼都不够格。格兰洁佛上校长得又高又瘦,皮肤有点黑黑的,一点红润的感觉都没有。他每天早上总是把他那消瘦的脸修整得十分整齐。他的嘴唇很薄,鼻子很小,有着高高的鼻梁,浓浓的眉毛,眼睛更是乌黑有神,深嵌在头颅中。他的前额很高,头发又黑又直地披垂在肩膀上。他的手很长很瘦,每天他都会穿洁白的衬衫和外套,从头到脚一身的雪白,那白皙的光芒亮得会刺伤你的双眼。
每逢星期天,他会换上一套有缝扣的蓝色燕尾服,带着一把银头桃木手杖。他的举止绝对不会有半点不庄重——甚至连讲话的声音也低低的。他实在是好得没话说——你可以感觉得到,而且会对他产生自然的信任感。有时候他会微笑,那笑容看起来真是令人心旷神怡,但是当他直挺挺地像根旗杆站立着,双眼如电时,你准会先爬上树梢,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甚至不需要四处告诫他人的举止——只要有他在,大家准是规规矩矩的。大家也都很喜欢有他在身边的感觉,他总是像和煦的阳光一般——我的意思是说,他使得一切事物都好像晴天一般美好。即使他偶尔晴转多云,也不会持续超过半分钟,而且此后至少一个礼拜都可以保持好天气。
每天早上当他和老妇人下楼来时,全家人都会站起身来跟他们说早安,而且直到他们俩坐下来以后才回座。然后汤姆和鲍伯会在酒柜旁调一杯苦艾酒给他。他会接过来,等着汤姆和鲍伯各自的酒也调好了以后,互相行个礼,听他们说:“爸、妈,敬你!”然后他们会彼此微微鞠躬,接着一饮而尽。这时,鲍伯和汤姆会倒一匙水,加一点糖、一些威士忌和水果酒,递给我和贝克,让我们也向他们二老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