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到这好像有点不太对劲——一个女孩丢了一本圣经应该不会如此着急。于是我抖了抖这本圣经,里面掉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两点半。”我又翻了翻这本圣经,再也找不到其他的东西了。我不清楚那张纸上写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把它放回书中。当我回家上楼时,就看见苏菲雅小姐站在门口等我。她把我拉进来,把门关上,在圣经里翻了翻,直到找到那张纸条。读完之后她脸上显得十分快乐,然后一把抓住了我,抱了我一下,说我真是世界上最乖的孩子,并且叫我不要跟任何人说。她的脸上泛着红光,眼睛闪烁,看起来真是美极了。我看得一愣一愣的,等我回过神来时,我问她那张纸条写了些什么。她问我识不识字,我说:“看不懂手写的字,只读过铅体字。”然后她就对我说那张纸条不过是张书签罢了,现在我可以出去玩了。
我走到河边,一路上一直反复想着这件事情。没多久我发现服侍我的黑奴从我后头跟上来。当我们走到看不见房子的地方时,他回头看了看,然后跑过来对我说:“乔治先生,如果你愿意跟我到沼泽那里,我就带你去瞧一窝水蛇。”
我想这实在太有趣了,他昨天就告诉过我这件事情了。他应该知道一般人怕水蛇都怕得要死了,哪会想要去抓它啊?他到底想要干吗呢?于是我说:“好啊,带路吧!”
我们大约走了一英里路,然后他跨入那沼泽,水淹到脚踝上,我们在沼泽里又走了大约一英里,然后来到一处布满了藤蔓灌木的平地。他说:
“乔治先生,你只要再往前走几步就可以看到那窝蛇了。我以前已经看过了,所以我不想再看了。”
话一说完,他就顺着原路回去了,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树丛中。我往他指的地方走了几步,来到一处差不多和卧房一样大小的空地,四周挂满了藤蔓,地上睡了一个人。天啊,那不正是我亲爱的老吉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