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鸦片战争之后二十年,中国没有善待五口通商带来的机遇,没有下工夫引导中国利用这个机会实现产业转型,将农业文明转轨到工业文明;也没有利用五口通商机会,去耐心引导消费,培育市场,培育中国人新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中国在经历了战争短暂痛苦后,很快重回宁静与安逸,重新享受农业文明的好处。
或许是因为中国社会的惰性,或许是因为统治者无知、自私,中国没有从五口通商走上世界,反而以扩大通商引诱国人抱怨西洋人,以为五口通商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伤害。至于在五口居住、营业的外国人所享有的治外法权更是对中国的不尊重。
根据《江宁条约》《虎门条约》,所谓“治外法权”,就是在五口或中国内地外国人一旦犯罪,不使用中国法律进行约束和制裁,而是交给英国法庭,运用英国法律量刑治罪。这个规定后来被中国人和中国历史教科书视为最不能接受的不平等条约,以为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中国司法主权的丧失。6
这些愤怒从后世观点看当然可以理解,但实在说来,这种愤怒只是后来者的愤怒,并不代表当时人的心情。
相反,在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人虽然见过不少外国人了,不论在宫廷,还是在沿海、沿江,甚至在偏远乡村,外国人且是真正的西洋人并不少见,西洋人与中国人也并不总是处在冲突状态。但是,怎样管理这些在中国的西洋人,中国政府似乎并没有想好,他们不是愿意让渡自己的司法权,而是不知道怎样运用这项权利。他们能想到的简单办法就是古代中国的羁縻政策和“以夷制夷”,让洋人自己管理自己,总比让中国人去管理更省心。
至于那个一直被后世中国人视为不平等的“协议关税”,其实与“治外法权”同等性质,同一个原因。都是因为要省心,所以就主动放弃了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