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派没有“说服”革命派,因此,不仅君主立宪的举国共识建立不起来。事实上,革命的共识也无法成立,革命的影响和力量依然小于君主立宪派。中国的未来前途依然存在多种可能性,关键就看清政府的态度和诚意了。
清政府君主立宪的方案酝酿、发动于西太后执政的时候,不论西太后本人对君主立宪的真实用意何在,但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非西太后莫属。因此,如果不是光绪帝、西太后在1908年11月14日和15日突然相继死去,君主立宪制的推行或许尚需时日,但清政府决不会因皇权中心的突然丧失而手足无措,从而失去对全国秩序的维护和控制。
西太后死前将光绪皇帝的弟弟载沣之子溥仪立为皇帝。但溥仪当时年仅三岁,于是载沣被任命为摄政王。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西太后任命“载沣为摄政,由载沣之子继承皇位这一安排,并未考虑到是否有助于清王朝的安定与帝国的繁荣。载沣几乎毫不具备做摄政王的一切必要素质。他无力节制他的兄弟和其他王公显贵,他被迫授予他们政府高位,而不考虑他们的能力。因此,他失去了许多有才干的汉员的支持,否则这些汉员在1911年革命爆发时就会站在他这一边。在实质问题上的每一点他都让了步,最终只好接受其子的退位和清王朝的覆灭”。200
载沣为1908年至1911年间中国实际的最高统治者。他一方面愿意继承和继续推行西太后开创的君主立宪事业,在主政不久即公开重申于宣统八年即1916年颁布宪法,召集议员,并命于宪政编查馆内设立专科,考核九年限内议院未开以前逐年应行筹办进行事宜,以期次序推行,合乎维新图治之宗旨。另一方面,由于能力所限,载沣面对日趋变革的政治局势,以及立宪派、革命派、保皇派等各种派别互相抵触的要求,缺乏足够的政治智慧加以协调,反而显得束手无策,“处置之失当”,201造成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