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他们是怎么结婚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重要。一名上尉,一位年轻女子,两个成年人合计买张证书,在本城的教堂里结为夫妻,这有什么难的?女人要是有了目标,还怕找不到实现它的手段?我相信事情是这样的:某天,夏泼小姐说要去拉塞尔广场陪艾米丽亚·赛德利度过上午的时光,结果有位很像她的女士走进伦敦一座教堂,她身边有一名八字胡染了色的绅士陪同。十五分钟后,绅士将她送回等候在外的街车里,这便是一场低调婚礼的全过程。
我们这些见过世面的人,无论听见一个绅士娶了什么样的姑娘,都不应质疑其真实性。多少饱学之士娶了他们的厨娘?埃尔登勋爵[1],这个考虑问题最周全不过的人,不是跟人私奔结的婚吗?阿喀琉斯[2]和埃阿斯[3]不都爱上了他们的女奴吗?我们能指望一个欲念旺盛、头脑简单,平生从不懂自控的龙骑兵突然变得格外慎重,拒绝为他沉溺的想法作出半点牺牲吗?如果每个人在婚事上都小心翼翼,人口增长岂不成了大问题!
本人以为,在此书接下来要讲述的所有关于罗登先生的故事里,迎娶瑞贝卡是他做过最坦**的一件事。迷上一个人,或者因为迷她而跟她结婚,没人会说这不是男子汉的作为。高大的战士对小瑞贝卡首先是佩服、钟情,随后是依恋、惊叹,最后演变成无节制地吐露心声和疯狂的崇拜,这样的感情,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用“有损颜面”四字来形容。当她歌唱,每一个音符都与他愚钝的心灵碰撞,刺激他那庞大的躯壳。当她说话,他会集全脑之力去倾听、去讶异。如果她幽了一默,他便在心里一遍遍琢磨,半小时后在街上爆发一阵大笑,把身边的双轮轻便马车车夫和与他在洛顿路骑马同行的伙伴吓得一激灵。对他而言,她的话就是神谕,她任意的小举动,都凝聚了无可置疑的优雅和智慧。“她唱得多动听,她画得多优美,”他心想,“她在克劳利庄园骑那匹尥蹶子的母马,真可谓英姿飒爽!”二人聊心事时,他对她说:“真的,贝姬,你真该去当总司令或者坎特伯雷大主教。这是大实话。”罗登这样的人难道少见吗?我们在世间不是每天都能见到老实的赫拉克勒斯在翁法勒面前俯首帖耳,[4]长着大胡子的魁梧参孙不是常枕在大利拉的膝上睡觉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