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作为哲学的分支,可以说是与哲学思考一同出现的,当大多数人理所当然地将我们接收到的经验、知识、信念视为真实时,哲学家们对此提出了质疑:我们如何判断它们的真实性?通过什么判断,感受还是思考?哪种判断更真实?
认识论是与知识有关的哲学分支,研究知识的性质、起源和范围,认识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旨在回答诸如“认识是什么意思?”“我们能够认识吗?”“我们能够认识什么?”“我们如何认识?”等问题。
关于认识论,我们可以从这样一个问题开始:以下哪种东西最真实——你所坐的椅子,构成这张椅子的分子,还是当你坐在上面时的感觉印象?当你做出自己的判断,或者由此陷入思考时,就已经进入了认识论。
一、认识的内容:现象还是本质?
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首先提出,我们认识到的变化和多样性都是幻觉,不管现象是怎样的,存在的只能是一个单一的、不变的、永恒的东西。自此,问题中的椅子,不再仅仅是我们所坐的椅子,而是某种本质的表象。巴门尼德开启了形而上学的思考和追求真理的漫长旅程。
1. 巴门尼德
认识论中对本质与现象的分割起源于巴门尼德。
巴门尼德信服逻辑推理而不是眼睛看到的东西,区分了思想和感觉、真理和意见,并明确指出只有思想能够认识真理,达到真正的确定性。他说:“别让习惯用经验的力量把你逼上这条路,只是以茫然的眼睛、轰鸣的耳朵或舌头为准绳,而要用你的理智来解决纷争的辩论。”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的,即真理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的,而不是独立存在的。通过研究各种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可以认识真理。
意见则是由人的主观意识所产生的,是片面的,是仅仅通过事物的现象或单个事物的现象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