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曼努尔·康德被公认为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他经历了七年战争[1]和法国大革命,但是他从未中断过在东普鲁士哥尼斯堡的哲学教学。他最突出的贡献是创立了他所自称的“批判的”哲学,这种哲学首先肯定这样一个事实,即存在各种各样的知识,然后探究这些知识是如何成为可能的。此外,又从这种探究所得的答案中,演绎出许多关于世界性质的形而上学的结论。这些结论是否有效当然值得怀疑。但康德无疑有两件事值得称道:第一,他认识到我们有一种先验的知识,这种知识不是纯粹的“分析的”,也就是说,有一种不是总与反命题自相矛盾的命题;第二,他确立了认识论在哲学上的重要性。
在康德之前,人们普遍认为任何先验的知识都必然是“分析的”。“分析的”一词的意思可以举例更好地说明。如果我说,“一个秃头的人是人”“一个平面图形是图形”“一个蹩脚的诗人是诗人”,我所做的就是纯粹分析的判断。在此判断中,我至少赋予了所说的主语两种性质,其中之一用来断言主语。上述这些命题都是普通得不足称道的,除非是一位准备一篇诡辩文的演说家;否则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命题永远不会被人们明确地提及。称它们为“分析的”,是因为谓语是仅由分析主语而得到。在康德以前,人们认为,一切判断只要我们肯定是先验的,就都属于这一类:在所有的此类判断中,都有一个谓语,而这个谓语只不过是它所断言的主语的一部分。如此说来,如果我们试图否定任何可认为是先验的事物时,就会陷入明确的矛盾之中。“一个秃头的人是不秃头的”这个命题断言一个人秃头,同时又对此加以否认,因此会自相矛盾。因此,在康德以前的哲学家看来,矛盾律?——?任何事物都不能同时具有而又不具有某种性质?——?足以确立一切先验的知识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