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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秋相遇在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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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采用拟人手法,生动温馨。

汽车在从机场往莫斯科的公路上飞驰,两边的景物忽闪而过。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像在他乡遇到一个故人,很熟很熟的,但又一下想不起名字。

开篇以他乡遇故人却想不起名字,来比喻去莫斯科的感觉,设置了悬念,吸引读者。

莫斯科的郊外比北京显得开阔,茸茸的衰草一直铺到天边,草地上红色的小木房,东一座西一座,漫不经心地散落着。而天是洗过一样的,湛蓝湛蓝。路边的白桦林被风轻拂着伸向远方,一抹冷绿中又显出些亮亮的黄叶,像画家随意点染了几笔,天地间好疏朗而又清静,八小时前我还在北京机场的大楼里随人流拥来挤去,现在看着这异国的风光,陌生中却又生出一种似曾相识的亲切来。我的头贴在玻璃窗上,细细地体味着,寻觅着。车子进入市区,车流如梭,行人穿着夹大衣在街上漫步,便道上的落叶在他们脚下轻轻地打着旋。一株红衣李树从车窗前急闪而过,红红的如一团旺火。我心中一亮,啊,明白了,我飞了几千公里在这里追上了秋天,一下降落在它的怀抱里。

“追上了秋天”是因为莫斯科纬度高,秋天比中国来得晚。运用比拟,描写作者一年内两次遇到秋天的欣喜。

今年,我与秋相遇在莫斯科。

独立成段,突出亲切和兴奋,也扣应了开头和标题。

第二天,我们去参观一个大教堂。这实际是座公园,古老的建筑加上初秋的树林谐和而幽静。合抱粗的杨树并不太密,却好大一片,深深地望不出去。树叶黄了,风一吹飒飒地飘落下来,而地上的草却还是绿色不减,丰厚如茵。阳光斜射进来,被切割成丝丝缕缕,幻成一幅壮美迷离的奇景。我一头钻进树林,喊道:“快给我照一张,要这树、这草、这光。”要不是顾及客人的身份,我真想就地躺成一个大字,去一试大地的温柔与空气的清凉。林间三三两两的游人悠闲地走着,与树林、草坪、秋色融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