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响亮地提出,坚持共享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在“十三五”的蓝图里,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已经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标志。
交代新闻,提供议论的材料,引出话题。
这几年国家发展了,人民富了。但事物发展总是不平衡的,不可否认,现在仍有大批的人没有脱贫。因特殊情况,作为个人和家庭可能一时受困,束手无策,甚至坐以待毙。但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却不能放任不管,前些日子在山西霍州市采访听到这样一件事。五年前一个农村学生忽患大病,医院开口要二十万元住院费,家长无奈,到市委求救。书记立即召集民政、教育、红十字会等部门开会筹钱。这时有人递上一张纸条:“这个举动不可,只我知道的,现周围就有患白血病的孩子五六个,如果都找上门来怎么办?望慎重。”现场立即引起一阵争论,救还是不救?书记说:“党和政府是靠山,群众有难才来找你。一个市领导却不能解决一个市民的困难,还要我们干什么。”当场筹足善款十五万元,先行住院。但这事和这场争论也引发了他们对扶贫救困责任及制度的思考。市里随即出台了一个《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规定四类家庭:父母双亡、单亲亡故、父母一方卧病、本人重残的家庭可享受固定救助,遇有急危困难另有爱心捐助机制保证。县财政设了专项预算。从此再未有一个人因贫困失学、失医。
以霍州市委救助患大病的农村学生的事迹和争论为典型例子,来论证对群众的贫困,党和政府不能不管。既举出了现象,又分析了原因,还指出了办法,为后文说理增强了说服力。
近年来媒体上常讨论一个问题,街道上有人跌倒该不该扶?顺着这个思路我们也可以问一下,所辖范围内如有人遇困,地区负责人该不该管?而经常碰到的回答是太多,管不过来。这好像成了一个合理的挡箭牌。其实见路人倒而不扶顶多是会受道德谴责,而见百姓困而不救,则是失职、是不作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