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养育的另一个版本又怎么样呢?即当孩子服从或取悦我们时就给予他们需要(或是喜欢)的东西。取代这种方式的办法就是没有特别理由地送给孩子东西,时而给予他们一个特别的待遇或礼物——做好玩儿事情的机会、一本书或特别喜欢的玩具——只是因为你爱他们。事实上,仅在孩子做我们想让他们做的事时才给予奖励是多么无爱的行为,意识到这一点令人感觉十分不安。我们对孩子的行为做不了多少有条件的事,就会让孩子将我们的爱本身视为有条件。
但我的观点是:当我们送给孩子东西时,应该不附加任何条件。礼物从来都不应该被当做好表现、好分数或其他任何行为的动力。一次我在当地儿童剧院为女儿买了她魂牵梦萦的《绿野仙踪》门票。演出前一天,她因某事突然发怒,我努力克制住威胁她“如果不收敛行为就不带她去看演出”的冲动。我提醒自己,如果抵抗不住这种**,我就是在将看演出当做施加控制的工具,而不是表达爱的机会,二者不可兼得。
尽管送给孩子太多东西可能会宠坏孩子,但给孩子多少(无条件的)爱都不可能宠坏他们。正如一位作家指出的,我们所描述的那些被宠坏的孩子,问题在于他们“得到太多想要的东西,而非需要的东西”。因此,我们要没有限制、没有保留、没有借口地给予他们(所需要的)关爱。给予孩子尽可能多的关注,无论处在何种情绪和情况当中,让他们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乐于和他们相处,关心他们。正如我已经说过的,这种基本态度完全不同于表扬,后者是针对孩子的行为而少量发放的“救济金”。
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在我们心中唤醒的感觉就必须保证稳定和统一。怎么可能呢?孩子令我们欢乐、愤怒和迷惑;他们让我们热泪盈眶,仅仅因为他们那么可爱、那么脆弱,或突然间就长大了;他们还会把我们气哭了;我们甚至发现自己同时经历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而我们的大部分情绪会通过我们的脸庞和声音泄露出来。他们会从中了解我们不会永远被取悦。因此我们需要努力用不同方式向他们传达:我们对他们的基本认可是无条件的,无论我们今天偶尔出现什么感觉以及无论他们今天偶尔做了什么,这都是一个坚决不可动摇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