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吾先生(各位鄙视“厚黑”的“薄白”,大家请不要介意我称李宗吾为“先生”,比起能够看到这本书的任何人,李宗吾都绝对当得起“先生”俩字,因为他老人家出生于光绪五年正月十三日)祖上自清雍正三年由广东迁来四川,落籍富顺的自流井,到他这一辈已经是第八代。
李宗吾的祖父名乐山,在五个兄弟中行二。和李家几位先祖一样,乐山公的本职工作是务农;和李家几位先祖不一样,乐山公还有一个业余爱好,就是做些诸如卖自家园子里时令蔬菜的小生意。这样的家境,李家平常是不吃肉的,只有到了寒冬腊月,才割十斤肉回来,腌了过年。买回来的肉拿去腌之前,乐山公总是亲自操刀修整边边角角——这样被削下来的大约半斤肉,可以当即拿来炖了吃。这个季节炖肉是需要萝卜的,乐山看到妻子曾氏要去地里拔萝卜了,总是叮嘱她:“大的留着出售,小的留着长成,须择一窝双生和破裂不能卖的,才拔来。”
有一年,萝卜长势很好,一个萝卜一个坑,而且个个圆润饱满,曾氏满园子也没找到几棵一窝双生或是破裂的,只得空着手回去问丈夫咋办。乐山公万般无奈,只好心疼地发话,允许她拔“好”萝卜。
终于,一大锅只能看见萝卜的肉汤熬好了,乐山公亲自拿着勺子往碗里盛。灶台上摆了一圈儿大海碗,乐山公舀起一勺汤,盛进碗里,又倒进锅里;倒进锅里,又盛到碗里……
曾氏问:“你这是干啥?”
乐山公说:“我想分给家人和工人,苦于不能公平和普遍啊!”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想起陈平分肉,以及陈平分肉时说的那句话——“假使我有机会治理天下,也能像分肉一样恰当、称职。”
可见,乐山公,也就是李宗吾的祖父,不是平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