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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再三论证,“独尊”可为“蜀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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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发表《厚黑学》时,用的笔名是“独尊”,朋友间有书信往来用的也是这个名字。但后来发生的事儿,却让他有了改名的打算。

先是有人说他写出厚黑学这样离经叛道的东西教坏了许多人,把四川搞成了一个厚黑国,应该被关进疯人院。李宗吾听了,想:这样说来,自己真是罪大恶极,成了蜀中之罪酋。

不过,也有人对李宗吾说,四川建成厚黑国,他是当之无愧的首领。李宗吾听了,又想:这样说来,自己真是洪福齐天,成了蜀中之酋长。

于是,李宗吾意识到,“独尊”两个字有必要改一改。

先说“独”字。李宗吾想,自己是讲授厚黑学的,门人弟子无数,原本是应该把衣钵传给他们,但自己还好好地活着要吃饭,钵是传不了的,眼见着天气热了,身上的狗皮袍子倒是可以脱给他们——独字去了犬旁,那不就是蜀字了吗?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们今天用的是简体字,李宗吾那时候用的是繁体字,独的繁体为“獨”。

然后再说“尊”字。李宗吾自认为门下高足弟子很多,用“物质不灭论”的观点来看,弟子的足高了,先生的足自然就短了,弟子的足高了一寸,先生的足就会短一寸——尊字少了寸字,那不就是酋吗?这里也补充一句,尊字的繁体和简体是一样的。

“蜀中之罪酋”可以说成是“蜀酋”;“蜀中之酋长”可以说成是“蜀酋”;“独尊”脱了狗皮袍子、短了一寸,也可以说成是“蜀酋”……思来想去,李宗吾干脆将自己笔名由“独尊”改成了“蜀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