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既殊途,理亦异趣,
故讲群材,至理乃定。
夫建事立义,莫不须理而定;(言前定则不惑,事前定则不踬。)及其论难,鲜能定之。夫何故哉?盖理多品而人异也。(事有万端,人情舛驳,谁能定之。)夫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情诡理多,何由而得?)
如果要成就一番事业,建立一种制度,需要遵循一定的道理。但一涉及到道理论辩,就很难得出具体的结论,这是什么原因呢?大概是因为道理有很多种,人才也各有不同吧。道理越多,就越难达成共识;人才的能力各不同,性情也会各不相同。性情难以沟通,就会导致道理难以达成共识,道理与事实相违背。
夫理有四部,(道义事情,各有部也。)明有四家,(明通四部,各有其家。)情有九偏,(以情犯明,得失有九。)流有七似,(似是而非,其流有七。)说有三失,(辞胜理滞,所失者三。)难有六构,(强良竞气,忿构有六。)通有八能。(聪思明达,能通者八。)
道理有四种,明达智慧有四家,性情有九种偏失,似是而非的表现有七种,论辩述说有三种失误,苛责诘难会导致六种后果,聪慧智达则具备八种才能。
若夫天地气化,盈虚损益,道之理也。(以道化人,与时消息。)法制正事,事之理也。(以法理人,务在宪制。)礼教宜适,义之理也。(以理教之,进止得宜。)人情枢机,情之理也。(观物之情,在于言语。)
天地之间万物的变化、圆满或者亏损都是大道运行的道理。建立法制来处理事物,是人事的常理。礼仪教化,使人的行为适宜是施行道义的常理。性情的不同变化则是人情的常理。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须明而章,明待质而行。是故,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理,理足成家。(道义与事,情各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