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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别人的意见,不要直指对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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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奥多·罗斯福刚就任美国总统时说过,他对自己决策正确率的最高希望是75%。假如你有55%的正确率,就可以到华尔街证券市场每天赚100万美元,假如你没有,就不要肯定是别人错了。

指责对方,无论你用什么方式:一个眼神、一种语气、一个手势,或直接说他错了,其后果都是一样的。他绝不会认同你。他会感到自己的智慧、判断力、骄傲和自尊心都受到了你的打击,于是,他会反击,而不是改变自己的意见。即使你运用柏拉图或康德的哲学逻辑也没用,因为你让他受了伤害。

永远不要这样开始:“好,你来看我的证明。”这样说话犯了极大的错误,相当于告诉对方:“我比你更聪明。我要让你明白一件事,我要让你的想法改变过来。”这是一种挑战的姿态,这样会引起争执,而且不等你继续,对方已经准备进行反击。要改变别人的主意,即使使用最温和的方式都不容易。用上面的方式只会更加困难。如果你要证明什么,要让对方感到他的错误和无知只不过是他忘记或忽略了而已。

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在300年前就说过:“你不可能教会一个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帮助他自己学会这件事情。”19世纪英国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告诉他的儿子:“如果有可能的话,你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把你比别人聪明这件事,在他们的面前表现出来。”

苏格拉底在雅典经常告诫他的弟子:“我只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一无所知。”我无法期望自己比苏格拉底更高明,于是,我不再直接指出别人的错误。结果这很受用。

当你听到别人说了一句你认为是错误的话,也许你这样对他说会更好一些:“哦,是这样的!我有另外一种看法,不过有可能是错的。我经常会出错,要是我搞错了的话,我希望能改正过来。我们来探讨一下。”采用这样的说法效果就会好得多。因为,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反感你说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