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目标
学习国文该认定两个目标:培养阅读能力,培养写作能力。培养能力的事必须继续不断地做去,又必须随时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才会成功。所以学习国文必须多多阅读,多多写作,并且随时要求阅读得精审,写作得适当。
在课内,阅读的是国文教本。用意是让学生在阅读教本的当儿,培养阅读能力。凭了这一份能力,应该再阅读其他的书,以及报纸杂志等等,这才可以使阅读能力越来越强。并且,要阅读什么就能阅读什么,才是真正的受用。
就一个高中毕业生说,阅读能力应该达到如下的程度:
阅读方面——(一)能读日报和各种并非专门性质的杂志;(二)能看适于中学程度的各科参考书;(三)能读国人创作的以及翻译过来的各体文艺作品的一部分;(四)能读如教本里所选的欧阳修、苏轼、归有光等人所作散文那样的文言;(五)能适应需要,自己查看如《论语》《孟子》《史记》《通鉴》一类的书;(六)能查看《国语辞典》《辞源》《辞海》一类的工具书。这里所说的“能”表示了解得到家,体会得透彻,至少要不发生错误。眼睛在纸面上跑一回马,心里不起什么作用,那是算不得“能”的。
以上虽只是个人的意见,我自以为很切实际。一个高中毕业生能够如此,国文程度也就可以了,自己也很够受用了。至于阅读不急需的古书如《尚书》《左传》《老子》《庄子》,写作不切用的体裁如骈文、古文、旧体诗,各人有各人的自由,旁人自然不便说他不对。可是就时代观点和教育立场说,这些都是不必叫中学生操心思、花功夫的。还有文艺创作,能够着手固然好,不能够也无须强求,因为这不是人人都近情的。
靠自己的力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