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法则
一个少年无意中发现一位律师正准备自杀,便上前阻止,结果这位律师还是自杀了,且死前向他透露了一个秘密:参议员尸体的藏匿处。结果少年被卷入一起凶杀案中。联邦调查局逼迫他,黑手党追踪他,他和他的家人由此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幸运的是,少年遇到了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女律师,在她的帮助下,用自己的机智挫败了杀手们,昭揭了案情。
当我读到约翰·格里森姆的小说《终极证人》时,我忍不住思考了一下,若我是要把这部原著搬上银幕的好莱坞电影导演,我会怎么做?这部作品光精装书就印刷了200万册,可见并不是等闲之作。与其说是像电影的小说,不如说这根本就是电影剧本,甚至可以说,这干脆就是由电影剧本改写的小说。约翰·格里森姆真应该先写剧本卖给好莱坞,当然了,前提是他愿意放弃庞大的潜在利润,还有作家和读者之间自然形成的、坦诚以待的意识形态上的共鸣,这共鸣也是非常激动人心的!对我而言,《终极证人》根本就是美国版的《不能实现的渴望》或者《木槿花盛开》。
如果是我的话,第一,我一定会想方设法表达对弗兰克·卡普拉的敬意。他主张,守护美国正义的不是部长或上议院议员,而是在角落里默默付出辛劳的无名英雄们;他坚信,每一位英雄的无私奉献与牺牲成就伟大的法律和正义的最终胜利;他认为,对美国的法律和正义表示怀疑,是为了成就更高层次的肯定和拥护的策略。
第二,我将通过倒叙的方式对目击者马克与律师洛芙两个家庭的崩溃史予以积极的描绘。这个故事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妇女和一个少年相识并建立了一个理想家庭。因此,不同病相怜就无法得到疗愈。坚强的女律师是正义的女神,同时也是旨在代替无力的父亲与不成熟母亲的存在。处于困境之中的少年是切实需要法律保护的市民,同时也是能够满足不良母爱的幻想中的儿子。洛芙是被前夫抢走了孩子的女人,是为受虐儿童伸张正义的职业律师。马克对她来说,就是一个能为她解决多余乳汁的婴儿,而洛芙对不幸的俄狄浦斯而言,是突然出现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