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老子通释

第五十七章

字体:16+-

我在解析上一章的时候,阐明了老子那些观念不是特指政治人物,而是泛指普遍人生。但是,我在前几章又说过,老子到这时已经把政治人物当作他观察的焦点,因此讲着讲着总会带出他们。什么时候,他在泛指了普遍人生之后又要特指政治人物了呢?眼下这一章就是。而且,后面一连四章,都是。

这一章,老子开始比较完整地表述自己的政治观念。当然,仍然是在“大道”、“无为”思想指引下的观念。

先看原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人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开头就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那就需要讲讲“正”、“奇”这两个字了。其实,这是中国哲学中的一个对立范畴。“正”,是指正当、安定、常例;“奇”,是指奇巧、异常、罕例。两者基调相反,却构成互补。

例如,大而言之,从国到家,都需要以“正”定位、立基,又需要以“奇”激活、创新。小而言之,即便是个人,也需要以“正”来安身立命,显示人格,又需要以“奇”来发挥个性、创造奇迹。如果只取一端,就会产生偏侧。

老子在这里把“正”分给了治国,把“奇”分给了治兵,分得很好。治国不可用诡道,而应该是朗朗乾坤间的端然肃然,但治兵就不能这样了,过于正规,反易失败。治国、治兵的目的,是要天下无事,因此,“正”、“奇”两个箭头共同指向一个“无”字。

为什么要以天下无事为目的?因为他不断看到的都是“逆向因果”。那就是,禁忌导致了贫困,利器造成了混乱,技巧鼓励了邪事,法令增加了盗贼。既然如此,圣人治理,就不想那么多点子了,只需无为、无事、无欲,安安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