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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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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会去我家附近的小酒馆坐坐。

这个季节,一切都美好。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微风拂面,怡然自得。你看,我就是个写童话的作家,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贴切的词儿来匹配她的美好。

对,您猜对了。我说的她是春天。春天一到,泥土解冻,万物复苏。

春天是个适宜怀孕的季节。

春天一准儿是个女的。

我的两个老伙计也不跟我捣乱了。我说的老伙计是我那两个害风湿的膝盖。春天伸出女人般柔软的手焐热了我的老伙计,关节里的冰碴消融了。我就靠这两个好不容易活泛起来的膝盖、一根枣木拐杖踱到这家小酒馆的。

酒馆的老板娘好像是存心跟时间作对似的,她的皱纹比去年的春天少了两条,她的头发比去年的春天黑了几根,她的屁股也不那么垂了,腰身也不那么粗了。我都可以叫她小姑娘了。

我挺想捏捏她滑嫩饱满的红脸蛋的,可我只是跟她打了个榧子,我说,亲爱的,来一杯杜松子酒。

这是我在说话吗?

连我的声音也变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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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先生可是我们这儿最著名的作家,童话作家!”

老板娘的胖脸蛋更红了,就跟自己偷着喝了几杯似的。“我们这儿的孩子,都是读着他的童话长大的!”她瞪着那双圆溜溜的栗色眼睛,嘴里喷着热乎乎、甜丝丝的气息,把我介绍给两位绅士模样的先生。那样子就仿佛人家要是不信,她就要把我切开来证明似的。

在这个小镇上,除了雷蒙德家那头母牛一胎生下的三个小牛犊,我是最值得人们炫耀的东西。

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微微颔首,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分享一瓶窖藏三十年的白兰地。

我发觉绅士们的四只眼睛很红。大概是酒精与某种情绪混合后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