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者的作用,就是要为团队指明目标
何谓 “领导者”?社会上对其有各种各样的定义。在本书中,对于“领导者”的定义如下:
有责任和义务领导一个3至6人规模的团队,使其发挥出最佳的工作效率并取得最大成果的人。
为何需要有能肩负起此种责任的人呢?
那是因为,当个体与个体只是单纯地集合到一起时,要想取得预期的成果,可是相当费力气的一件事。
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集合到一个团队中时,每个人发力的方向是不一样的。这样一来,即便每个人工作都很努力,总体上的成果依然出不来。
明明每个人能够完成各自的工作量,但是5个人一起工作时,却只能取得相当于4个人各自工作时的成果。而要想得到5个人的成果,往往又需要7个人齐上阵——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
这种时候,只有明确地指出“目标是什么”,才能让整个团队成员朝着统一的方向前进。所以,领导者要发挥的最大作用,就是给团队指出这样的目标。
团队的领导也好,团队的成员也好,每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
只有发挥出集体的力量,才能完成个人所无法完成的工作——这便是“团队”的意义所在。
然而,仅仅给出明确的目标,还不足以让凑在一起的成员变成能做出成果的团队。人都有一种被称作“惰性”的特质。也就是说,当人们置身于一个相对安稳的环境时,就想要极力地去保持当下这种安稳的状态。
一般情况下,团队的成长都要经历“塔克曼模式(Tuckman model)”,即“形成期→震**期→规范期→执行期→解散期”这样的过程。
【形成期】
成员被召集起来,组成团队。起初,大家都还没有适应,仍以各自之前的状态工作。上手了新的业务之后,才逐渐做出成果。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还不多,仅限于表面上的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