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带孩子在商场的儿童乐园里玩,休息时我拜托儿子去隔壁超市买酸奶,让他挑自己喜欢的,顺便给妹妹也买一份。
我给了他一百元钱,跟他说:“剩下的钱你自己留着,当零花钱。”
我算了一下当前市场上主流偏上的进口酸奶价格,两盒酸奶买下来,这个盈余对孩子来说不算低了。
不知道是现在的孩子不缺钱还是没有用钱的地方,或者我儿子还没开窍,他听见“零花钱”三个字并没有表现出我预想的开心。
然后他平静地攥着钱进了超市。
我小时候对钱有着异常的敏感是在二年级时,我爸为了奖励我考试“双百”,给我端回来一台任天堂红白机。
当年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会在商场里耗上一会儿,看着售货员的孩子放学后在柜台里面肆无忌惮地占着公家便宜,玩着展示用的游戏机。如果假模假样地为他叫上几声好,算混好了关系,就能在他喝水撒尿时接上一两把。因为长期盘桓于柜台前,我对那个绿色价签上红色醒目的“245元”记得非常清楚。
245元人民币,在20世纪80年代,相当于一个职工两个多月的工资,加上一张四合一游戏卡,得三个月工资才刚刚够——如果按现在北京平均收入,相当于拿出至少三万块给孩子买个玩具,手笔之大令人咂舌,恩情之大我无以为报,只好用天天玩来报答。
我之前从来没奢望能拥有这么昂贵的玩具,所以当我爸提着被捆成“田”字形的一个大纸盒子回来时,我以为是他周末去我奶奶家蹭饭打包的稻香村点心匣子。
当时他一句话没说,把盒子放在我面前,转身就走,神情冷漠,独孤求败,谁与争锋。
当我准备偷吃个桃酥时,才看清楚那是什么东西,当即热泪盈眶,奉献出了自己的初跪。当时觉得我爸的背影异常高大,几乎快顶到我家两米七的天花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