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广告与商标
商业的发达,使宋朝商人产生了明显的广告自觉。宋人庄绰的《鸡肋编》说:“京师凡卖熟食者,必为诡异标表语言,然后所售益广。”欧阳修《归田录》也载,京师食店,“皆大出牌榜于通衢”。这便是自觉的广告意识。繁华的城市中,商业广告随处可见。展开《清明上河图》,我们会发现画家捕捉到的广告就有几十个,其中广告幌子有10面,广告招牌有23块,灯箱广告至少有4个,大型广告装饰——彩楼欢门有5座。
“小市酒旗能唤客”——宋代的酒店业尤其重视做广告。《容斋续笔》载,“今都城与郡县酒务,及凡鬻酒之肆,皆揭大帘于外,以青白布数幅为之”。这个“青白布”便是“酒旗”。《东京梦华录》也载,“凡京师酒店,门首皆缚彩楼欢门”,九桥门街市的酒店,更是“彩楼相对,绣旆相招,掩翳天日”。这里的“绣旆”,是指市招;“彩楼欢门”则是用竹木与彩帛搭建起来的门楼,是流行于宋代的酒店业广告装饰,越是高级的酒店,彩楼欢门越是豪华。《清明上河图》描绘的“孙羊正店”,彩楼欢门有两三层楼高,非常气派。画中虹桥附近的一家“脚店”(宋代的脚店是指小型酒店),也扎有十分显眼的彩楼欢门。如果我们有机会穿越到宋朝,只要看到彩楼欢门,便可以判定那是一家酒店。
比较新鲜的当属灯箱广告。《清明上河图》中的“孙羊正店”大门前,有三块立体招牌,分别写着“孙羊”“正店”“香醪”字栏。这三块立体招牌,便是灯箱广告。由于这种广告牌应用了照明技术——内置蜡烛,夜间明亮照人,特别引人注目。虹桥附近的“脚店”门口,也设置了一个灯箱广告,上书“十千”“脚店”四字。“十千”为美酒的代称,如唐诗有云“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灯箱广告在现代商业社会不过是寻常事物,但许多人未必知道,宋朝已出现了灯箱广告的形式。今日在日本、韩国一些地方,还保留着这种古老的广告,古香古色,别有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