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商人做生意,很注重打广告。以前没有电视、互联网,为了让更多人看到广告,只能到最热闹的地点放广告,并尽量将广告词写得新奇夸张,足够吸引眼球。比如北宋东京的饮食店,皆大书牌榜于通衢,“京师凡卖熟食者,必为诡异标表语言,然后所售益广”。这里的“牌榜”就是广告招牌;“诡异标表语言”,就是标新立异的广告词。
走在宋朝城市的街头,商业广告随处可见。不信你看《清明上河图》,画家画出了各种商业广告,有广告幌子、广告招牌、灯箱广告,等等。但我们今天要说的,不是这些“静物广告”,而是更具现代色彩的广告形式——请名流、明星来代言品牌或商品。
歌妓代言美酒
宋朝时的酒厂叫“酒库”,此外还有一批大酒店也有酿酒权,叫“正店”。正店与酒库酿出的酒除了自卖之外,也批发给其他没有酿酒权的小酒店(称为“脚店”)。每年的清明节前,是临安各家酒库开煮新酒的日子,这个时节,整个杭州城的上空都飘着酒香。
临安的酒库有很多家,谁家酿出来的酒味道好,名头响亮,谁家就能让顾客记住品牌,并迅速占领市场。因此,打好自家酒品牌的广告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酒业打广告,可以一掷万金争个电视黄金时段的“标王”。但宋朝还没有电视,怎么办?举办一场盛大的评酒大会呗。
当时主管杭州城内外诸酒库的机构是临安府“点检所”,每当新酒上市之前,点检所都会择日开沽评酒。评酒会的日期定下后,各个酒库便到处张贴告示,写明某月某日,酒库“开沽呈样”,欢迎各位前来品评美酒。
到了开沽之日,一大早,各个酒库带上精心挑选的样酒,“排列整肃,前往州府教场,伺候点呈”。“点呈”的过程也是做广告的过程。而做广告的本质,无非是吸引大家的注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各个酒库都派出了盛大的队伍前往教场送酒,除了带上新酿的样酒,还雇“社队鼓乐”“杂剧百戏诸艺”,一路吹吹打打,表演节目,巡游各处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