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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走工伤认定程序一定能多拿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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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今年59周岁。前两年家里拆迁,得了两套房,一套出租,一套自住,户口也迁到了城市。他因为闲不住,也为了给儿子结婚准备彩礼,跟着同村的包工头在省会的一家工地做木工。有一天,老王正在用电锯切割生态板,工地突然停电了,于是他就过去看看电锯是怎么回事。老王把脸移动到电锯前的时候又突然来电了,猛地一通电,电锯就飞起来一下子划伤了老王的眼睛。

事故发生后,工友们赶紧把老王送到了医院。经过医院的治疗,虽然眼睛保住了,但是老王的视力严重下降。老王听工友说,这叫工伤,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走工伤认定来赔偿。于是老王就找到了包工头,让包工头跟单位谈。施工单位的负责人觉得老王不容易,这么大的年纪还出来上班,于是就帮他申请了工伤认定。很快,工伤认定书下来了,老王的眼睛经过鉴定构成了工伤八级。拿到鉴定后老王去找施工单位索要赔偿,施工单位给他算了一个赔偿清单,单看赔偿清单的前几条,老王就傻眼了。

原来,在老王鉴定成八级工伤的情况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只能拿到别人的十分之一,而别人却能拿到16个月的社平工资(社会职工的平均工资的简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老王年纪太大了,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一年,按照河北省当地的规定,赔偿数额要比年轻人低很多。

法律解析

有些情况下,工伤赔得并不比人身损害赔偿多,特别是在受伤害的人年纪较大的情况下。其实,在有包工头的前提下,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害,申请工伤赔偿是一条思路,直接按照雇佣关系索要人身损害赔偿也是一条思路。究竟选哪一条路,一定要考虑清楚。非常有必要找专业人士计算两份赔偿清单,一个是人身损害的赔偿清单,另外一个是工伤的赔偿清单。大家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在同一地区,一个1岁的人和一个59岁的人遭受人身损害,残疾赔偿金赔偿的标准是一样的,只要受害人的年纪没有超过60周岁,都可以获得正常的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