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老王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活儿,到了年底,项目负责人竟然找各种理由不发工资,一拖再拖。该项目拖欠老王和25个工友工资共计150万元。遇到农民工欠薪问题,老王和他的工友们应该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解析
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一旦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维权,千万别被拖欠了大量工资还继续干活儿,搞不好工资要不到,活儿也白干。实务中,有很多劳动者都吃过这样的亏。
下面提供四种维权的方式,劳动者可作参考:
(一)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投诉解决的优点是,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只要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在其压力下就可能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就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因此,一般情况下,处理拖欠工资时,可以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作为首选。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劳动行政部门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