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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九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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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陈建国

对于绝大多数当年参加“文革”后第一次正式高考的人来说,不管他(她)考没考上,一九七七年无疑是充满希望的一年。但事情总有例外,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却有人在极度的失望中,伴着汗水、血水和泪水,度过了同样难忘的一九七七年。

汗水

七五年高中毕业后,我被上山下乡的洪流冲到了一县级农业科学研究所。也许有人担心知青到农科所接受再教育会不会在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方面打折扣。这个请诸位放心,干农活终究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作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而农科所最擅长折腾,除了开灰潭、捻河泥、撒猪粪等一应俱全外,什么早翻早,薄片深翻,折腾!这么说吧,凡是农技员能想到的“损招”(这里没有贬低农技员的意思),农工和知青都得折腾一番。顺便说一句,我们所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也是有口皆“碑”的,女知青只要没“特殊情况”,经常要挑担。一溜女知青每人肩挑一担大粪走在黄昏乡间的小路、窄窄的田埂上是该农科所的一道风景;而整天笑口常开的小丽,硬是磨炼成能从粪池里一手提拉起满满的一桶大粪而脸不改色心不跳。和该农科所毗邻的龙桥大队是全国早翻早的龙头,盖因其得天独厚的“地利”。

言归正传。干农活主要是玩命,谁玩命谁厉害。当然有些农活也要动点脑子加上手脚灵活。大概所里头头看我能玩命,“提拔”我当大田连副连长,辅佐老农工连长带头拼命。一天,我正在早春冰冷刺骨的水田里做秧板,所办公室差人把我叫到了办公楼,让我准备准备,过会儿船靠岸后,去把一个“杀人犯”接到我们宿舍。就这样,一九七七年的早春三月,我开始和“杀人犯”一起同吃同住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