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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顺境逆境对于人们行为恰当性判断的影响,以及不同情况造成的同情心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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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虽然同情悲伤的感觉比同情快乐要来的强烈,但它仍然远不及当事人自身的感受

同情悲伤往往在人们眼中看来比同情快乐来的真诚,“同情”一词最初愿意本是指对他人的痛苦而不是快乐产生同感。一位已故的机敏的哲学家认为我们有必要去论证人们对快乐的同情也是真诚的,以及祝贺他人也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但是我相信,没有人会觉得怜悯也需要这样的论证。

首先,在一般的情况下,我们对悲伤的同情比对喜悦的同情更为常见,即使对方表达悲伤的情绪与行为过于激动以至于有些让我们感觉不合适,它终究还会博得我们一定的同情。此时,我们的感觉并不完全是同情,因为就如前面所说,我们即使十分认同他人,感情上也无法达到完全一致。由于人类天生的同情心,虽然我们不会和遭受苦难的人一起流泪一起伤心,但是我们看到他们遭受着不幸的景象仍会不自觉地伸出援手。然而,如果我们对面站着一个高兴的手舞足蹈的人,出于人类的本能,我们根本不需要去考虑他的经历,就会对他的得意忘形而嗤之以鼻,更别谈什么为他感到高兴了。

另外,无论是我们的心灵还是肉体上遭受的痛苦,都比快乐更具有刺激性。虽然我们对痛苦的感受永远比不上当事人对痛苦的感觉来的真切,但是对于我们自身而言,它们比快乐更为生动鲜明,虽然我们在感受他人快乐的同时往往能把握的更为到位。

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常常努力克制对他人悲伤的同情,以免影响我们自身的正常情绪,尤其是当受难者不在我们周围的时候。但是我们从来不会去遏制对快乐的同情。由于天生的嫉妒,我们常常会对他人的快乐产生一种抵触情绪,此时就根本谈不上同情了。嫉妒总是会让我们自己感到羞愧难当,因此当我们因为嫉妒而无法达到同情的时候,常常会装作替他人高兴、喝彩,要么就装作毫不在意。所以,我们可能会说因为邻居交了好运而高兴,其实我们心里也许并不这么想。虽然我们很愿意同情他人的快乐,我们却经常会因为嫉妒心而察觉不到。因此,我们便可以很自然地得出结论,人们对悲伤的同情永远要比对快乐的同情来的既容易又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