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团团长汤永兴在跳舞场一眼看中陈红儿,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汤永兴的母亲就是第一个提出反对的。
“像这种混舞场的女孩,能是什么好人?”妈妈坐在小院里剥毛豆,一边跟儿子说着话。
儿子说:“妈,她不是混舞场的女孩,她只偶然陪朋友一起去跳舞,也没别的爱好,平时就在家呆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你真的了解她?”
“了解。”
其实,说是了解,其实未必真的了解,他跟陈红儿认识才三天,二人如干柴遇烈火,一下子好起来,天天见面不说,一眼看不到对方就想得慌。但有一个关键点还没解决,红儿其实是有孩子的人,她跟汤永兴约会,她把这个关键点给隐瞒了。
她太喜欢汤永兴这个人了。从看到他第一眼,胸口就有小鹿乱撞的感觉。
喜欢归喜欢,但她自知自己的条件很一般。她虽说没有正式结过婚,却有一个五岁大的孩子,现在她出才跟汤团长约会,孩子是由保姆孙姨看着的。
“小姐,晚上早些回来啊!小虎要找妈妈的!”
一大早,她打扮漂亮了往外走,孙姨追在后头再三叮嘱。唐小虎没爸爸,妈妈这要是再走失了,这孩子怎么办?孙姨只是一个帮佣的老姑娘,养活自己都困难,要是再带上一个小孩子,那她真是没活路了。
孙姨帮佣多年,用一只眼睛看,都把女人看个清清楚楚。陈小姐自己的带个娃,娃他爸不是死了就是有家的。后来一打听,果然是被日本人杀害了。也是可怜人啊!孙姨就没要太高的薪水,取了个平均值。
她想:唐小虎才五岁,如果陈红儿在苏州生活稳定的话,这孩子总要有人带。陈红儿告诉孙姨,她的工作是大老板的秘书,如果大老板的事业发展得好,她会得到很多钱。
孙姨相信了她。她们也相处得很好。本以为日子会细水长流地过下去,可跳个舞画风好像就变了,她每天早晨在镜前画细细画个淡妆,拎她最喜欢的白色格纹手提包出门,人走了,家里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她这不是去见男人,是去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