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邑北村井涸,村人甲、乙缒入淘之。掘尺余,得髑髅。误破之,口含黄金,喜纳腰橐。复掘,又得髑髅六七枚。冀得含金,悉破之,而一无所有。其旁有磁瓶二、铜器一。器大可合抱,重数十斤,侧有双环,不知何用,斑驳陆离。瓶亦古制,非近款。既出井,甲、乙皆死。移时乙苏,曰:“我乃汉人。遭新莽之乱,全家投井中。适有少金,因内口中,实非含敛之物,人人都有也。奈何遍碎头颅?情殊可恨!”众香槠共祝之,许为殡葬,乙乃愈;甲则不能复生矣。
颜镇孙生闻其异,购铜器而去。袁孝廉宣四得一瓶,可验阴晴:见有一点润处,初如粟米,渐阔渐满,未几雨至;润退则云开天霁。其一入张秀才家,可志朔望:朔则黑点起如豆,与日俱长;望则一瓶遍满;既望又以次而退,至晦则复其初。以埋土中久,瓶口有小石粘口上,刷剔不可下。敲去之,石落而口微缺,亦一憾事。浸花其中,落花结实,与在树者无异云。
【译文】
淄川县的北村,井水干涸,村民甲乙两人,用绳子缒下去淘井。掘进一尺多深,挖出了个死人头骨,不慎打碎了,头骨口中含着一块黄金,便高兴地揣进腰间的口袋里,继续掘进,又抱挖出六七颗头骨,全部砸碎,却没有金子。头骨旁边有两个瓷瓶,一件铜器。铜器大得可以合抱,重有几十斤,两侧各有一环,不知有什么用处,锈斑点点,光怪陆离;瓶子也很古老,不是近代的样式。出井以后,甲乙两人都死了。过了一会儿,乙苏醒过来,说:“我是汉朝人,遇新莽之乱,全家投井而死。恰巧有点金子,就放在口里,实在不是入殓之物,不是人人都有的,竟然把头骨统统打碎了。这种用心实在是特别可恨!”村民焚香烧纸,共同祈求祷告,许愿给以安葬,乙才痊愈,甲却不能复活了。颜镇有个读书人听到这件怪事,把铜器买来了。举人袁宣四买去的一个古瓶,察看晴雨的灵验。在瓶上的某个地方,看见一个湿润的小点,刚一出现如同米粒,越来越大,逐渐湿满了瓶子。过不了多次,雨就到了。湿润一退,立刻就云散天晴。进了张秀才家的另一个古瓶;能标记朔望。朔日,瓶上出现一个豆粒大的黑点,一天比甲天长大、到了望日就长满了瓶子。过了望日,黑点又依次减小。退到月末的一天,又从头开始,天天长大。因在土中埋得年代冬远,瓶口粘一小块小石头,刷不掉也刮不掉。把它敲下来,石头脱落后,瓶口却留下一个小缺口,也是一件憾事。把鲜花浸在瓶子里,花落以后结出的果实,和树土结的果实没有两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