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六 兵制

字体:16+-

此章本题为《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三分,兹略增订,以为此书之一章。

(一)

府兵之制起于西魏大统,废于唐之天宝,前后凡二百年,其间变易增损者颇亦多矣。后世之考史者于时代之先后往往忽略,遂依据此制度后期即唐代之材料,以推说其前期即隋以前之事实,是执一贯不变之观念,以说此前后大异之制度也,故于此中古史最要关键不独迄无发明,复更多所误会。夫唐代府兵之制,吾国史料本较完备,又得日本《养老令》之宫卫军防诸令条,可以推比补充,其制度概略今尚不甚难知。惟隋以前府兵之制,则史文缺略,不易明悉,而唐人追述前事,亦未可尽信。兹择取此制前期最要之史料,试为考释,其间疑滞之义不能通解者殊多,又所据史籍,皆通行坊刻,未能与传世善本一一详校,尤不敢自谓有所创获及论断也。

(二)

《北史》六〇(《周书》一六同,但无“每一团仪同二人”至“并资官给”一节,又《通典》二八《职官典》一〇“将军总叙”条及三四《职官典》一六“勋官”条略同)云:

初,魏孝庄帝以尔朱荣有翊戴之功,拜荣柱国大将军,位在丞相上。荣败后,此官遂废。大统三年,魏文帝复以周文帝建中兴之业,始命为之。其后功参佐命、望实俱重者亦居此职,自大统十六年已前任者凡有八人。周帝位总百揆,都督中外军事,魏广陵王欣元氏懿戚,从容禁闼而已,此外六人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当爪牙御侮之寄,当时荣盛莫与为比,故今之称门阀者咸推八柱国家。今并十二大将军录之于左:

使持节太尉柱国大将军大都督尚书左仆射陇右行台少师陇西郡开国公李虎(略)与周文帝为八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