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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西行快车上的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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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德里,帕哈拉甘火车站。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与攒动的人流。灰色的站台沐浴在日光中,火车头不断喷吐烟雾,汽笛像群烦躁的公牛似的此起彼伏。

如果要在这迷魂阵般的人潮中寻找我的身影,你会看向哪里呢?也许你会在那群摆出各种姿势躺在水泥地坪上休息的流浪儿中寻觅我;甚至猜想我是个未成年的小贩,将车站厕所中的水注入塑料瓶,权充喜马拉雅山的矿泉水;你还可能以为,我是那些衣衫肮脏裤子破烂的清洁工中的一员,拖着长长的扫把,将月台上的尘埃扫到铁轨上;或者,你会将眼光投向那些穿着红色制服的脚夫,他们头上顶着沉重的物品,碎步疾行。

都不是。我既非小贩,也不是脚夫,更不是清洁工。今天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乘客,要搭乘火车去孟买,而且事先就订好了卧铺车票。我穿了浆洗过的白色衬衣——百分之百纯棉,和Levi’s牌牛仔裤——没错,Levi’s牌牛仔裤,在西藏市场买的。我目标明确地走向五号站台,去乘坐到孟买的西行快车。

我身边跟着步履艰难的脚夫;他头上顶着个浅棕色皮箱。这个脚夫是我雇的。他头上的箱子是属于我的,里面装着五件衣服、一些旧玩具、几本《澳洲地理》杂志、一个准备送给萨利姆的电子游戏机。箱子里没放任何钱。我听说过太多盗贼们在火车上作案的故事。他们在夜里用迷药将你迷倒,然后拿走你的东西。我才不会傻到把我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我从泰勒家挣到的所有工钱——放在箱子里去碰运气。所以,我随身携带那个马尼拉纸信封袋,里面装满了新崭崭的、面值一千卢比的钞票——一共五十张。我将它藏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我的内裤里。

我用余下的两千卢比安排了这次旅行。我添置衣服,买了车票还有要送给萨利姆的游戏机。剩下的要支付脚夫的费用,还可以买点儿饮料和食品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