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乡村集市在各地广泛兴起,持续发展,不仅直接推动了农村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而且对小农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也产生多方面的影响。有关宋代乡村集市发展的一般情况,学术界大多是在探讨市镇和区域经济时附带涉及。⑴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就南宋时期乡村集市的市场形态、活动特点及其与农村经济的关系等问题作一番专门考察和分析。
一、集市类型与形态的变化
宋代乡村集市的发展,总体上经历了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的过程。北宋时期,各种集市的大量涌现,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农村集市贸易零散、孤立的状况。宋室南渡后。在集市数量进一步增加的同时,其市场形态也发生明显变化。尽管不少集市仍停留于传统的小规模、临时性村落交易点状态,但更多的集市逐渐发展成为较成熟的期日市和常设市。
应该说,期日集市并不是宋代才出现,但它作为农村集市贸易的一种基本形态,是在南宋时期才全面确立起来的。从活动类型来看,具体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日常性的定期集聚交易,属于最常见的期曰集市。由于各地在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很大差异,市集的周期也有长有短。其中,周期短的一般为间隔两日或一日。南宋中期,有人在谈到江浙一带的集市情况时说:“荆吴俗,有取寅、申、巳、亥日集于市,故谓亥市。”⑵生活于两宋之交的叶廷珪也提到,江南东路池州一带的乡村,“聚落至有期日墟集处,谓之子午会。”⑶披照干支记曰法推算,所谓亥市和子午会,都是每隔两日一集,只是在市日的具体安排上有所不同:前者是逢寅、巳、申、亥日市集,后者是逢子、卯、午、酉日市集。另据吴处厚《青箱杂记》卷三载,蜀中有“痃市”,“间日一集”。显然,痃市是周期更短的隔日市,已接近常设市形式。虽然吴氏所说是北宋时期的情况,但考虑到南宋时期川蜀地区农村商品经济又有进一步发展,痃市之类的隔日市亦当更为活跃。周期稍长的期日集市,则是三数日一集。如淳熙二年(1175)九月,两广臣僚上言:“有号为墟市者,止是三数日一次市合。”⑷在部分偏僻和落后地区,市集周期往往在五六日以上。如地处海南岛的昌化军和吉阳军,前者“地狭民稀”,当地黎汉等族“约定寅、酉二日为墟市”⑸;后者更显荒凉,“境内止三百八户,无市井,每遇五七日,一区黎洞贸易,顷刻即散”⑹。另一种是与灯会、庙会等地方风俗和节日活动相结合的商品交易集会,属于特殊形式的期日集市。这类集市一般每年定期、定点举行,虽然间隔时间比较长,但相对于日常性期日市,具有规模大、范围广的特点。如正月十五元宵节,绍兴府会稽县每年都要在府城外的开元寺前举办灯会,由此吸引了大批周边州县的商人,甚至还有不少海外舶商,交易极为兴盛。“傍十数郡及海外商估皆集,玉帛、珠犀、名香、珍药、组绣、髹藤之器,山积云委,眩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⑺二月初八是民间所传弥勒佛降生日,庆元府奉化县岳林寺要举办“道场”,信徒云集,商贾辐辏,“百工之巧,百物之产,会于寺以售于游观者万计”⑻。四月十五日,平江府昆山县举办马鞍山山神神诞祈会,“它州负贩而来者,肩袂陆续”⑼。在川蜀部分地区,大型定期商品集会尤为活跃,而且彼此之间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分工。如成都府每个月都有主题集市:“正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