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柯南?道尔血字的研究
自从《血字的研究》发表以来,福尔摩斯,这一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便成为了世界推理界最为著名的风云人物,被广大福尔摩斯迷们狂热地追随。即便在今天,福尔摩斯的故事仍然被人们津津乐道,其广博的知识和超强的推理能力着实让人惊叹,而演绎法则是这位大侦探在推理案情时常用的招牌技法。
从逻辑学角度讲,所谓演绎法或称演绎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是指人们以一定的反映客观规律的理论认识为依据,从服从该认识的已知部分推知事物的未知部分思维方法,是由一般到个别的认识方法。该方法多用于指导实践。与之相对的归纳法或称归纳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是指人们以一系列经验事物或知识素材为依据,寻找出其服从的基本规律或共同规律,并假设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也服从这些规律,从而将这些规律作为预测同类事物的其他事物的基本原理的一种认知方法。该方法是在认识事物过程中所使用的思维方法。现代科技的进步,一方面源于人类多年来科学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也得力于演绎和归纳两种逻辑方法的广泛应用。
我们不难看出,演绎法实质上是一种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方法,在推理过程中,往往通过对关键信息的逻辑延伸,进而反推出事件的全貌。故而,整个思维过程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那么推理者又将如何增强自己推理过程的把握度和结论的可信度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推理的素材究竟有哪些。一般来讲,我们人类的意识主要来源于利用固有常识对所得具体信息的加工,而根据性质不同,信息又可分为语言文字等传媒性信息和客观事实等实质性信息两大类。语言文字等传媒性信息的特点在于搜集渠道丰富、信息量大,但可信度较低,不能直接使用,需要进一步求证加工,这主要是因为信息的发出者在发出信息时,并非都是为了表达事物的客观情况,而是借助语言文字工具表达自身的意愿、态度和主旨,以此去影响受众,这也是人类语言的功能所在。《六祖坛经》中记载,惠能禅师对一位自以为是僧人的修行做过这样的评价——“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意思是说,如果人们心中迷茫,即使读诵《法华经》,也只是被动地被经文所转,不会增加自身修为;如果人们已然觉悟,读诵《法华经》,则可以驾驭经文的精神实质,通过不断地诵读,使自身到达更高的境界。我们分析别人的语言文字也是如此,如果只是被动地通过对方的表面信息来进行推理,那只是被动地被这些信息所转,陷入一个个逻辑困境。多数情况下,如果你根据自己的信息,如何也无法解释你面前的结果时,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掌握的信息是不真实的。而如果能够打开信息通道,多方求证,适当整合信息,并融入自身对信息的思考和理解,不断地分析对方的种种表象,就是主动地转动这些信息,以求得最终真相。相比较而言,我们获得的客观事实等实质性信息则更为可靠,而其缺点在于此类信息只是结果,缺乏对事件过程的动态描述,信息量较小。根据两类信息的特点,我们往往采取不同的方法加以处理和利用。因此,信息处理效果取决于:推理者能不能获得真实而充分的基础信息、保证信息来源的多元性以及信息间的相互印证,能不能以一个置身事外的超然心态去进行客观而深入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