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与豆芽菜(1/3)电视行业,眼下是多事之秋,本身在网络的冲击下危机四伏,靠引进节目解困,却又被人批评为抑制了本土文化的原创力。引进文化产品,会不会抑制本土文化产业的创造力?这其实是个老问题了,至少在中国已经有百多年的历史。但凡后发国家,几乎都会遇到一个难题,那就是是否要保护本土产业。同样一种产品,如果有进口的,也有本土的,就工业品而言,一般都是本土的竞争不过进口的。如果不由国家出面加以保护,很可能这个产业在本土就没戏了。但同样的难题是,如果过度保护,又会使本土产品难以成长起来,形成不了竞争力,永远在国家的保护伞下过活。所以,在20世纪上半叶,各国的(本章未完,请翻页)应对措施一般是以保护为主,但是到了今天,至少对于工业品,保护的调门已经不大高了。如果哪个国家保护过度,还会在世贸框架内被提起诉讼。文化产品,也是产品。但这样的产品跟其他工业品有所不同,不是工业基础的比拼。即使基础比较薄弱,只要本土人的文化创造力比较强,一样可以后来居上,不仅可以在自己本土称雄,还可以走出国门。在民国时期,中国国家力量很弱,谈不上对本土产业的保护。当年的上海,电影的放映几乎跟西方各大都市同步,好莱坞的电影**,一丁点儿障碍都没有。跟好莱坞相比,中国稚嫩的电影业,是参天大树和小树苗之别。但是,中国的电影业硬是在进口电(本章未完,请翻页)影的泛滥之中成长起来。从无到有,从默片到有声片。既有商业电影,也有文艺片。民营电影厂没拿到政府一文钱的补贴,却都活得挺好。相反,某些国民党政府补贴的电影厂却混不下去。到了20世纪中叶,中国的电影已经在世界上有一定份额了,某些电影即使拿到世界影坛,也毫不逊色。其实,不止电影业,其他的文化事业,甚至轻工业领域,中国人也在没有丝毫的国家保护的情况下,开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创出了自己的国际名牌。看来,国家的保护,在最初也许有点儿必要,但一旦持续下去,就是产业的灾难。对于文化产业,更是这样。保护的大树下面,长不出发育良好的树苗,只能长出豆芽菜。(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