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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国时期的大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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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民国时期的大通胀(1/3)

中华民国最后几年中,全国爆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在国民政府人为制造却无力控制的通货膨胀下,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由紧张、骚乱而最终陷于绝望。物价漫无限制的飞涨,使广大人民在对日常生活产生恐慌的同时,也对国民政府失去了最后的信任与希望。而且,通货膨胀下的人心恐慌与社会动荡,也预兆了国民政府的即将终结。

(一)民国大通胀的简述

连续十多年的抗战与内战,使通货膨胀成为中华民国最后几年中的突出特征。抗战进入中后期以后,长期的战争损耗以及大片富庶国土的沦陷,已经使国民政府的财源日益枯竭。为支持日益庞大的财政开支,国民政府大量发行纸钞,从而引发了国统区的通货膨胀。抗战胜利后,为了筹集发动内战的资本,国民政府以更大的力度发行纸币,从而也将通货推到了恶性膨胀的程度。

(二 )愈演愈烈的恶性通胀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在全国统一发行一种“不兑现”的纸币,就是法币,规定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使用现金。所有银元立即缴存政府,将白银收归国有,禁止流通。还规定法币与英镑、美元汇价,由指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等等。国民政府出台的这一改革,一方面使官僚机构垄断资本独占了货币发行权,完成了对全国金融的垄断;另一方面,使国民党政府通过政治权力这一杠杆,“把纸币变成了金”,找到了掠夺财富的隐蔽手段,为通货膨胀开了方便之门。

自从法币诞生时,就出现了通货膨胀。1935年12月,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及8家商业银行的法币发行额为8.58亿元,19361936年12月底增至12.3亿元。但在1939年以前,由于国民政府采取偶尔抛售外汇的方法以弥补财政不足,再加上抗战初期人民凭着爱国热情购买了相当数量的爱国公债,法币的膨胀还处于缓和阶段,物价上涨幅度也没有超过法币的增长速度。若以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7年6月法币发行额为14.1亿元,指数为1;至1938年12月发行额为23.1亿元,指数为1.64,一年半内法币发行指数增加64%。而同期上海物价指数只从0.99增至1.15,上涨16%明显低于法币增长幅度。然而,这只不过是大通胀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