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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吾这一觉睡到晚上九点过才醒,月亮都挂上夜幕,路易咖啡喝过几轮后,陆吾才慢悠悠地从砚台上抬起头。
“在干什么?”
路易正沉迷综艺,冷不丁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在他耳边炸开,骇得他头皮发麻。路易抬眸一看,发现陆吾竟悄无声息来到他的身边,一双兽瞳闪闪发亮。
他打了个哈欠,说:“猫先生。”
陆吾半蹲在他身边,盯着电视屏幕上花花绿绿的节目:“你每天看的这到底是什么?唱戏吗?”
路易道:“差不多。”总归都是取悦人的玩意儿,他小的时候广都城里有个出名的戏班子,里面的旦角唱起戏来悠扬又婉转,声音跟黄鹂鸟似的,老远就能听见,骨头都能听酥软。
那时候他是个黄毛小孩,皮肤惨白,往人群里一搁,扎眼得很,周围人都不怎么待见他。舅舅每次带他出门的时候,都会拿一顶宽檐的牛皮帽子扣他脑门上,扛着他到处跑。
路家是书香世家,清贵非常,向来眼睛放头顶上,代代秉持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信条,家教森严。看戏听小曲儿,这些在路家长辈看来,纯粹是贪图享乐的纨绔弟子才会干的事情。
几百年下来,终于憋出路易舅舅这个异类,十三四岁就鸡飞狗跳,没有安生的时候。等路易出生,能跑会跳的时候,路易舅舅更是没人能管,成天光明正大地带着路易出门游玩。
就连他从商的第一桶金,也是在听戏曲时挖掘得到。
好景不长的是,等路易岁数大了点,国内又开始打仗,到处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他那段岁月的记忆晦涩斑驳,只有摇曳的玫瑰花与湛蓝的天空有一些颜色。
渐渐的,连听一首小曲儿的机会都没了。
想到此,路易有些失神。转眼百年弹指一挥间,百年前名动都广的旦角也化作一抔黄土,书院里的桂花树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春去冬来,光阴总会带走些东西,又留下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