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光庭觉得自己最近流年不利,怎么总会被一些妖魔鬼怪撞上?
吃个饭被一个幺蛾子书灵看中,连出门散步溜达时捡一条狗都不是真正的狗。如果这撞鬼的运气拿去买彩票,他估计都能中个五百万。
路易深以为然,他甚至怀疑路光庭最近身上发生了什么,才会这么招这些东西的青睐。
他自认手无缚鸡之力,能干的就是把狼人丢出去,有能力处理狼人的猫先生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猫先生总有睡不完的觉,路易也难得去打扰他。
拎着狼崽,路易头疼欲裂,狼人的味道让他心情不悦到了极点。
难怪不得Louis告诉他,只要碰见了,就算他没见过,也一定知道那就是狼人。这种镌刻进灵魂里的厌恶感是独一份。倒不是说他们吸血鬼和狼人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单纯就是气场不和,就像猫热爱薄荷草,还不许他们吸血鬼讨厌狼人
“把这狼崽子丢出去。”路易随手一扔,把这只假·二哈、真·狼人丢回路光庭怀里。
路光庭手忙脚乱地接住,欲哭无泪:“我看他受伤才把他带城里的。”
路易懒洋洋地缩进沙发:“那你把他丢到动物防疫中心去,就说它是基因变异的狼。”
路光庭默默地想:“谁也不会觉得哈士奇是变异的狼吧。”但他不敢忤逆路易,只好乖乖地说,“我这就去。”
路光庭刚要转身离开时,路易忽然出声叫住他:“等等,我看看你的书灵长成什么样子了?”
路光庭脚步一顿,然后跑得更快了,他打开门,头也不回飞快道:“祖爷爷等我回来再说!”书灵坐在他肩膀上低声抱怨着什么,隔着十多米远,路易也听不清楚,他微微蹙眉,察觉路光庭有什么东西瞒着他。
把书灵弄成地中海文艺男中年校长,路光庭当然要藏着掖着,要是被路易看到了,还不得修理他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