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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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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尸”一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

赶尸人一向从各个客栈接受委托,帮委托人把客死异乡的亲友送还家乡。按规矩,这些还没入土的尸体会停放在当地义庄,拿凭证去义庄认领就是了,但有一类比较麻烦,那就是家里人也不知道此人具体死在哪一处、更甚不知道怎么死的,只掌握了一个大概方位,多半曝尸于人迹罕至的荒野,寻觅起来不是容易的事。后者的酬劳自然比前者高出几成,所以杜若水更愿意接第二类委托。

客栈多开在荒郊野外,一为避人耳目,方便赶尸人赶尸、停尸,第二就是为的方便寻尸。此处客栈坐落于岭南荒郊的山野间,方才他看过名单,今次要找的人多分布在附近一带。

这一片茫茫大山,数年来死在里头的孤魂野鬼不说上万,至少也有千百。眼下正值乱世,铁骑当道,人命比草贱,近来此界垄下又添了不少新人,他们这行买卖是越做越热闹了。

杜若水一路摇着铜铃、执着罗盘找过去,头顶的太阳拉长他身后的影子,身后缀着的尾巴逐渐变长,不出一个时辰,他找齐了一半的人,这里面还有些不请自来的,他也不赶他们走,留到最后看能不能用法子知道他们的来历,要是顺路送回去也有机会拿到一笔额外报酬。

还有些人怎么都找不出来,这时得针对这种情况做一个特别的仪式——“唤魂”,说来简单,用指尖血在罗盘上写出这人的名姓和生辰八字,一边摇铃,一边唤要找的人的名字和家乡,告诉他家里还有人等。倘若最后实在找不到,也怨不得他。可这却是他最不喜欢的一步——毕竟他不喜欢说话。

今日又撞上了这种事,有一具尸怎么也找不到。

这会儿他身后已跟了一排,这些尸刚从土里出来,满身是泥,多数应该死了没多久,身上的伤口新鲜,但血流尽了,泛着一种透白的红,颜色接近死鱼的腮,有一种滑腻的恶心感。好几个的伤一看就是被弹药或枪铳炸开的,身上破开一个漏风的大洞,伤口边翻出的肉带着焦色,伤口里灌满蛆虫,尸臭和绿蝇萦绕不去,其中还有穿军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