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 他穷怕了。因为自幼家境贫寒,一家人为生计所迫,活得窘迫如斯。
父亲一辈子靠着追忆顾家祖上的荣光活着。白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 夜晚便要哀叹生不逢时。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孩子饿得面黄肌瘦。摔断了腿请不起大夫,躺在榻上几年起不来身。母亲为省几枚铜板, 叫人硬生生熬死于榻前。
顾斐从小早慧,三四岁时便能记事,记性好到过目不忘。父母和家里如何, 他很小就全看在眼里。
他从不耻于自己想要往上爬的心。
顾斐觉得他晓事儿后最早体会到的东西,不是他天生异于常人的聪慧, 而是不甘。他不甘心自己一辈子也这样, 活得猪狗不如。挣扎地长到十四五岁,娶一个被家里当猪猡奴隶一样养大的乡野妇人,再生出一群猪猡一样麻木的后代。
他想当人上人, 想要有一个体面的人生。这种野心从亲眼目睹母亲为一个瓷碗被生生打碎了膝盖骨, 就已经深深扎根在他的骨子里。如跗骨之蛆,如影随形。
所以只要有机会读书识字, 他便抓住一切机会去读。
被王姝选中, 是他前半辈子得到的最好的眷顾。因为她的青睐,他有了读书识字的机会。因为她的资助, 他可以不用像野犬一样长大。能读书识字, 能明辨是非, 烂泥一样的人生彻底拐上了另一条康坦之路。父母早逝的这些年,姝儿陪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整整十个年头。
没人知道王姝于他意味着什么, 但柳如妍却毒杀了她。
顾斐骑着马缓缓地向街心走,一边笑着向两边的百姓挥手, 一边脑海中记忆不断地翻滚。
他很感激柳如妍为他做的一切,也很清楚柳家的恩惠很重。不可否认,姝儿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恩人,柳如妍便是第二个。正是因为这恩惠,他与柳如妍相敬如宾二十年。不温不火,也无争端。但临死,他宁愿被子女怨恨,也一意孤行地选择了埋葬于荒山,与姝儿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