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打了十大板,依然将柳莺打得血肉模糊。可怜娇滴滴一个人儿,竟遭此荼毒!不过,这也是规矩,岳知府按规矩办事,旁人自也不好说些什么。
“柳莺,汝和那沈忠是什么关系?为何替他鸣冤?”
“民女与沈忠自幼一起长大,算得上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莫非有奸情吗?”岳维屏的声音冰冷。
“大老爷,民女与沈忠,清清白白,何来奸情?况且如今我俩人皆是自由身,他未婚、我未嫁,纵然相好,亦是堂堂正正。何来一个‘奸’字?”柳莺的声音虽低,却字字占理,莫看一个娇滴滴的人儿,关键时刻却丝毫不惧。
“这个~”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岳维屏虽然与沈福祥相善,可也不敢公开违背朝廷律条、胡乱断案。无奈说道:“此皆汝一面之词,待本府见过沈福祥、沈忠,审问过后,自有明断。来人,且先将该妇人收押,唤沈福祥、沈忠到堂后再审”。
衙役自去传唤,岳维屏却在心里叫苦:沈贤弟啊沈贤弟,此事若是为真,恐怕吾也保不了汝!
光武帝是个狠人,为了给蓬勃发展的工商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采取铁腕废奴。规定为奴只可一代,后代皆释奴为民,凡是阻碍家生子恢复自由者,戴枷示众三日;用武力殴打家生子致伤残者,流千里;致人死亡者,斩。
根据这律条,沈福祥殴打沈忠,强迫其重签卖身契,可以判流放,至少也要戴枷示众三日。
……
沈园柴房外,沈忠之父沈福流着泪劝沈忠,“儿啊!爹已求过老爷,只要汝签了卖身契,便不再追究,而且老爷还会继续委以重用。待在沈家不愁吃喝,有何不好?多少人想进沈家还进不了呢。莫要犟,听爹的劝,快签了吧”。
他亦是沈家的家生子,当奴才久了,身上有了奴性,没学得有什么不好。大户人家的奴才,至少能吃饱饭,还有月银领,日子比普通百姓好很多。既然如此,又有何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