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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剃头的些许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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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人之身体的最上部分,动物躯干的最前部分。文言文称其为“首、首级”,表明它是人体中最高的,也是最重要的组件;亦称颅、颅本指头盖,也泛指“头、头颅”。从形状上看,它象个西瓜,所以北京俗呼“脑瓜儿”;从结构上讲,它外面有一层壳子,所以武汉俗呼“脑壳”;它里面装有不少宝贝,像个袋子,所以人们通常叫它“脑袋”。

“头”和“脑壳”原本一个意思,用于本义可以通用,用于引伸义时则不能。在民众乐园听潘占奎先生讲单口相声,他言道,“砍头”可以说成“砍脑壳”,“剃头”不能说成“剃脑壳”,“带头”不能说成“带脑壳”,“头头是道”更不能说成“脑壳脑壳是道”等等。大笑之余,我也长了一点知识。

小时候,特别不喜欢剃头,嫌麻烦。平时也不大讲究,头发十天半月不洗不梳,也不在乎,更不会主动去剪头理发,总是“挨(拖延)”,挨一天是一天。

头发长了,武汉人叫“深”了,大人呵斥道:头发这深,像个犯人,还不去剃头?逼到这种地步,我才七不耐烦,八不情愿地走进剃头铺。那时剃头便宜,一次一毛钱,连剪带洗,全程全套,决不分项收费。

老武汉的理发业兴旺发达,向有档次之分,最高级的叫“厅”,如六渡桥的“红旗理发厅、香港理发厅”、江岸的“二七理发厅”等;次一点的叫“店”,某某理发店;再次,叫“剃头铺”,个体的,小门面,一般都没有店名,凭人“张家、王家”乱呼;还有走街串巷的剃头担子,人称“一头热”;甚至还有提个盒子剃头的,凳子、热水要顾客家出,其费用当然是最低,减半,五分。

过去,民众乐园里面也有个剃头铺,理发员是父子两个,业务不对外,只为内部职工家属服务。我在那里剃过头,除此以外,我剃头的地方还有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