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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成大:那年夏天,那场危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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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62年,刚刚登基的宋孝宗亲自主持了历史上著名的“隆兴北伐”,因为准备充分,战争最初对宋军十分有利,宋军一举攻下了灵壁、宿州等地,眼看着就要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宋军内部搞起了南宋著名的特产——内讧。先锋官李显忠与邵宏渊的不和,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不痛快,彼此不放过谁,加上张浚统帅无方,金军攻打宿州时,本该出兵相救的邵宏渊却按兵不动,导致李显忠大败,宿州沦陷,轰轰烈烈的北伐也宣告失败,南宋与金国签订屈辱的和约,史称“隆兴和议”。和约的主要内容为:1、南宋对金不再称臣,改称叔、侄关系;2、维持绍兴和议规定的疆界;3、南宋每年给金的“岁贡”改称“岁币”,银绢从二十五万两、匹改为二十万两、匹;4、宋割商州(今陕西商县)、秦州(今甘肃天水)予金;5、金不再追回由金逃入宋的人员。对宋孝宗来说,这都是老一套,而且内容上,孝宗没多大意见,只是陪了点钱,丢了点土地,算不上多大的事,反正这样的事,祖宗都搞了一波,最多就是重演一次而已。最让孝宗皇帝难以忍受的是关于两国递交国书附加条件。凡是金国的使者来到了宋朝,宋朝的皇帝必须离开龙椅迎接,这在宋孝宗看来,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打架我是打不赢,但并表示我可以让你侮辱。对不起,这个条件我不答应。三年后,金国派完颜仲出使南宋,开启了递交国书的模式,见孝宗皇帝没按照以往的过场走,完颜仲顿时就来气了,你们宋朝人怎么都这样,说好的事,怎么临时变卦,这不是公然违反合约么?难道你们还想打架么?打就打,怕你不成。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眼看着就要走上最高人民法院,搞一场声势浩大的官司,关键时刻,退休的宋高宗站了出来,指着自己的儿子说:“你这是要作什么,难道你忘记了‘靖康之耻’的教训么?我这一把年纪,难不成你还要我将‘靖康之耻’重演一遍。”事情按说到了这儿,应该可以一锤定音了。但宋孝宗是一个猛人,南宋最有血性的称号不是白来的,面对老爹和金人压迫,硬是顶住了压力,而且还下定了决定,自己一定要改变这种憋屈的态度。合同能签就签,不能签大不了再打一架就是。人总不能光为了活命,还需要脸面。这个看法得到了大臣虞允文的支持,这个规定不光光是对皇帝个人的侮辱,更是对南宋一朝文武百官的侮辱。抵制,坚决抵制。君臣二人说的是痛快,但事情还是要办的。当时就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比如左相陈俊卿,这位老臣认为,你们想的是不错,说得也痛快,感情是你们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事儿用不着你们去面对,你们当然可以打肿脸充胖子。人家合同书送来了,你是要毁约还是续约,总得给人送过去不是,既然你们活着这么有尊严,可以自己送去试一试。血气方刚的宋孝宗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却不想被人说成了贪生怕死之辈,一怒之下,干脆罢免了陈俊卿的官,你不是怂么,那就去福州怂给金人看,别在我眼前晃悠,看着心烦。说归说,事情总还是要办的。打架只是一时的意气话,真打,南宋还是搞不过。所以结果只有一个,虞大人你和朕看法一样,这事儿交给你了,你来搞定,朕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总之朕要的结果只有一条,不能丢朕的脸。朕要尊严的签约。应该说这个要求有点高,但虞大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老大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我的事情就是小弟的事。本着这个理念,他精挑细选了两个人担任使者,一个是李焘,一个是范成大。他相信这个两人一定会帮他完成这个使命。在没有任何检测手段的年代,一切都看自己的眼光。我们的虞大人看人的眼光不能算好,但也不差,错对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