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金色长发,蓝眼睛,嘴里说着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语言,不过从他祈求的眼神不难看出,他这才是在求救。
碍于语言不通,所以大家根本不知道他在表达什么。
“他在说什么?”
“谁知道呢?说话跟鸟叫似的。”
“这人长的真奇怪,金色的头发,眼睛居然是蓝色的。”
男子的语言以及长相,引起四周人们的议论,每个人都感觉很新奇,只有沈言与他们不同,当看到男子的面容时,他很是诧异。
大明境内。
竟然出现了西方人种。
而他说的语言,恰好是沈言能够听懂的英文。
此刻,男子正向周围的人求救。
“哈喽。”
沈言试探性的走到金发男子跟前,用英文向他打招呼。
此话一出。
金发男子一愣。
四周的人也同样愣住了。
“你会说我的家乡话?”
金发男子万万没想到,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国度,竟然有人能流利的说出自己的家乡话。
沈言用流利的英文回道:“会说一些,你是哪里人?”
“我来自大不列颠。”
金发男子先是说出了自己的家乡,接着自我介绍:“我叫约翰逊,先生,救救我,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出于人道主义,沈言只好带着约翰逊返回醉香楼。
来到醉香楼。
肖远山看到沈言带着一个乞丐进来,神色有些不满,
碍于沈言如今是大掌柜,肖远山也不敢直接表达不满,只能指着沈言身边乞丐打扮的约翰逊,委婉的问道:“这...这怎么回事?”
沈言没有向肖远山解释其中缘由,反而向肖远山吩咐道:
“找些干净的衣服来给他换上。”
对于沈言的吩咐,肖远山心里极为不爽,但最后还是按照沈言的要求照做,当即吩咐店里的小二,将乞丐模样的约翰逊带去酒楼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