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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堪忍受的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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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朝不仅徭役沉重,而且赋税也沉重。《汉书·食货志》说:“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这里“泰半”,是过半数、大多数之意,“澹其欲”,就是满足其欲望。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为了维护秦王朝庞大的国家机器,满足秦始皇等少数统治阶级的穷奢极欲和“大作大为”,秦廷向人们收取的赋税,超过了人们收入的一半还多。这是相当沉重的赋税了,然而这样还不能满足统治者的欲望。

秦代的赋税,主要有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田租,即土地税,它按土地的多少征收。秦代的田租,仍按古代通行的“十一之税”收取,即按十分之一的原则分成计征。口赋,即人头税,它按人口征收,口赋远比田租重得多,所谓“收泰半之赋”,就是要将一年收入的一大半,作为人头税上交国家。这种税收的方法是“头会箕敛”,即到征收口赋时,秦政府将居民召集一处,责令各户按人**现钱现货,然后用簸箕敛集运走。如果不采取召集开会的形式,就由官吏到家里去收集。

劳动人民上交口赋、田租以后,所剩就不多了,一般只能勉强自给。

如果遇到天灾人祸就不能维持。然而,秦政府还要时常摊派杂赋,这是口赋、田租以外的各种名目的临时征调。对广大穷苦农民来说,强行征收杂赋,好比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