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侨置”与“土断”
东晋立国后,为稳定和巩固内部统治秩序,朝廷采用了“镇之以静,群情自安”的政治主张,以期以“静”求“安”。王导对司马睿建议“谦以接士,俭以足用,以清静为政,抚绥新旧”,也就是东晋朝廷对统治集团内部的各大门阀势力加强团结合作;而对百姓,尤其是大量自北方南迁的流民,则实行大力安抚的政策,以此来休养生息,积蓄实力。所以,东晋初年,朝廷“宽众息役,惠益百姓”,减轻农民的赋役负担,并对南迁的流民采取“侨置”措施,进行安抚。
所谓“侨置”就是在长江南北流民集中地区设置以北方州郡命名的地方行政机构,以专门负责管理流民事务。因当时南下的北方人被称为“侨人”,故那些专门为北方流民设置居住的州郡就被称为侨州、侨郡。在侨州、侨郡内,官吏多由南渡的北方大族人物担任,其所管辖的流民单立户册,并加注原籍。侨人不仅可以分得田宅,东晋政府还免除了“侨人”租税和徭役负担。
“侨置”机构的设置,在东晋初年对安抚流民,笼络团结北方士族,稳定新兴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北方南渡的士族在江南政治舞台上获得了更多的参政机会,而在经济上也满足了北方士族“求田问舍”、恢复家业的需要,有利于招徕北人南下。并且,在“侨置”政策下,侨人中的北方庶民百姓的生活也有了基本保障,因而减少了东晋社会内部的阶级矛盾,减少了不安定因素,从而促进了南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正是在“侨置”政策作用下,在东晋初年北方动**、灾荒连年的时候,出现了“荆扬晏安,户口殷实”的局面。“侨置”政策对我国南方经济发展的历史影响意义深远,直到南朝时期,由于战乱频繁,北方流民仍在不断地南迁,侨置措施也继续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