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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消灭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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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搞定了中央级别的官员后,朱元璋和吴庸开始把目光瞄准地方,布政使司——全国12个布政使司,在劫难逃。

郭桓案结束后不久,朱元璋向全国发布《大诰》。在《大诰》中,朱元璋把他的想法说给了天下人听:英明的君主在惩治贪污腐败案时,必然追求除恶务尽,也就是要寻找到贪污腐败的源头。郭桓案是贪污受贿,那就必须追查到赃款的来龙去脉。从中央六部长官到各布政使司的长官(布政使),再到各府的长官(知府),再到各州的长官(知州),再到各县的长官(知县),再到属民,只有这样一路追查下去,才能找到腐败的源头,才能从根子上斩断腐败,让滋生腐败的土壤不再出现。腐败的人固然可恨,但行贿的人更可恨,所以都要一视同仁:杀。

吴庸担任追赃小组组长,从六部长官开始,一直追查到地方布政使,布政使司只好按照吴庸提供的数字拿出钱来。但不是每个布政使都有钱,所以布政使又去其所管辖的知府那里要钱,知府就去知州那里要钱,知州又去知县那里要钱,知县只好搜刮百姓,可百姓也没有钱,而且该交的税粮都已经交完了,凭什么又让他们交?于是,百姓开始暴动。

吴庸一看形势马上就要不受控制,急忙改变了策略,不允许知县搜刮百姓,而是去搜刮当地的富户。因为很少有富户不给知县行贿的,所以他们此时也是有口难辩,只好咬着牙砸锅卖铁给上面送钱,希望能渡过这个难关。

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追赃”后,大明帝国境内大部分富户全部破产。但他们最多只是破产而已,并未失去性命;那些官员可就倒霉了,好不容易把吴庸索要的钱物送上来,却还是被吴庸缉拿归案。

朱元璋对吴庸下令:“凡是官员,一经查实和郭桓案有关,立即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