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涅瓦,这是我能为他们做的最好安排。世上总是时不时冒出几个白痴想废弃婚姻制度,此举好比要废除万有引力定律、让π等于整数三,或者想通过祈祷把山移走。婚姻不是牧师们一拍脑门想出来,而后强加在人类身上的东西。婚姻和眼睛一样,是人类进化出来的一部分;婚姻之于人类这个种族就相当于眼睛对于一个人,非常重要。
当然了,婚姻是一份经济契约,可以在家庭养育孩子的过程中为孩童和母亲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但它又不仅仅如此。婚姻是人类这种动物在不知不觉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机制,它能让人开开心心地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
蜜蜂为什么要分蜂后、雄蜂和工蜂,然后像一个大家庭似的,生活在一起呢?那是因为,对于它们来说这个机制行得通。为什么鱼类中爸爸和妈妈彼此之间可以毫不相识?因为进化的力量在无形中让鱼类遵循这种机制生存繁衍,这行得通。为什么“婚姻”——不管怎么叫吧——成了各地人类普遍接受的制度和风俗?别问神学家,也别问律师,这个制度早在教堂或国家订立规则之前就存在了。因为这样行得通,如此而已;尽管它有种种缺陷,但以世上唯一的检验标准,即是否有利于生存来衡量,婚姻比那些肤浅的脑瓜子里冒出来的任何一种想取代婚姻的点子都行之有效。
我说的不只是一夫一妻制,而是婚姻的所有形式——一夫一妻、一妻多夫、一夫多妻、有各种附加条件的扩大型多元婚姻。“婚姻”有无穷无尽的风俗、规矩和安排,但当且仅当这种安排能让孩子衣食无忧,让成年人得到补偿时,它才算是“婚姻”。对人类而言,唯一能接受的对婚姻缺陷的补偿就是男人与女人能给予对方的东西。
密涅瓦,我说的可不是“欲爱”。性确实是放在婚姻陷阱中的诱饵,但性并非婚姻的全部,也不是足以让人们维持婚姻的原因。牛奶又不贵,干吗要为了喝奶买头奶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