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上来透口气: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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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年。当然了,在下宾菲尔德这样的镇子上,你口中的“共同生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说法。其实,我们只是出去散步,当时这种习俗是被认可的,跟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还是不太一样。大路上有个岔道通向上宾菲尔德,我从山坡下往前奔跑。山坡很长,将近一英里,却也很直,两旁都是高大茂密的七叶树。一旁的草地上,大树底下有一条小路,人们都叫它“情人小径”。五月的傍晚,我们常去那儿,那时栗子花正在开放,然后短短的夜就来了,我们离开店铺之后再过几个小时天就亮了。六月的傍晚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想你是有体会的。蓝色的黄昏延续着,空气像丝绸一样轻轻扫过你的脸庞。礼拜天下午,我俩有时会翻过查福德山,朝泰晤士河边的水草丰美的草场奔去。1913年!我的上帝!1913年!一切都是那么安静,那碧绿的湖水,还有大坝下面那奔涌的潮水!这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我说的可不是1913年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指的是你心中的感觉,那种从从容容、没有恐惧的感觉,那种可以告诉你也可以不用跟你说的感觉,那种你没有体会过从此以后再也不会体会到的感觉。

直到夏末,我们才开始所谓的“共同生活”。我胆子太小,又笨手笨脚的,怎么都做不了那事;还有,我太无知了,不知道在我们之前早就有人这样做过了。一个礼拜天的下午,我们走入环绕着上宾菲尔德的山毛榉林中,那种地方是没人打扰的。我很想要她,同时我心里也非常清楚她在等我开始。有什么东西进入了我的脑子里,我弄不明白,驱使着我到了宾菲尔德山庄周围。老霍奇斯,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脾气非常暴躁,会赶我们走,不过在这样一个礼拜天的下午,他极有可能在睡觉。栅栏上有个洞,我们溜进去,到了通向那个大池塘的山毛榉林中的一条小路上。我上次走这条小路是在四年前,或者是四年多以前。一切都是原来的模样。那种彻彻底底的孤寂还在,一棵棵参天大树将你围住,你心里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个古旧的船库还在灯芯草丛中腐烂着。我们在野薄荷丛旁边那个小小的草滩上躺下,只有我们自己,仿佛置身中非。上帝知道我吻了她多少次,然后我站起来,又开始新一轮的来回转悠。我很想要她,很想进入她的身体,可是我有点害怕。奇怪的是,我的脑子里还有另外一个想法。我突然意识到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想来这儿却不能,而今天我来了。如今,我离它是这么的近,要是不到另外一个池塘去看看那儿的大鲤鱼岂不是个遗憾?我知道要是错过这个机会,以后我会埋怨死自己的。大鲤鱼早就存入了我的脑子里,除了我没人知道这件事,终有一天我会去捉它们。事实上,它们是属于我的。事实上,我已经在朝那个方向开始晃**了。走了大概十码远,我转身回来,前面是野蔷薇丛和正在腐烂的矮树丛。今天我穿的是最好的衣服,要想过去就只能硬闯。我穿的是黑色的外套和带扣子的靴子,戴的是圆领硬礼帽和一个都快把我的耳朵割断的硬领。在那个年代,礼拜天下午人们出去散步时都是这身打扮。我很想要艾尔茜,于是我回去了,在她身旁站了一会儿。她躺在草地上,胳膊盖着脸,听到我过来,她连动都没动。穿着黑裙子的她,有一种……我不知道是什么,似乎是一种温柔,一种服从,她的身体是柔顺的,你想怎么折腾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拥有她,此时此刻我是想拥有她的。突然,我的恐惧消失了,我摘下帽子扔在草地上(我记得它还跳了一下),跪下,抱住了她。至今我仍能闻到野薄荷发出的那种气味。那是我的第一次,却不是她的第一次,我们做得不像你预料的那样糟糕。就是这样,大鲤鱼再次从我的脑子里消失了,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几乎没有再想起过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