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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么容易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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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丁蕊十五岁的时候,中学里流行交笔友。好友乐乐在放学时快乐地递给她一封信,炫耀道:“快看快看!”

极短的信,刚好写满一张纸,字体丑陋,言辞间充满了炫耀,说自己颇具女生缘,每每在足球场上飞奔,引得尖叫无数。落款是个骁字,通篇看下来,只有这个字,才勉强称得上帅气,虽然他说,因了这名字,人称小帅哥。

丁蕊一目十行地看完,淡淡一句:“没意思。”

乐乐白了她一眼:“嫉妒,你分明是嫉妒我认识了帅哥!”

丁蕊瞪回去:“文字谁不会摆弄?我也可以把自己夸成一大朵花。”

乐乐恨恨地:“好吧,我下午就给他写封信,要求看照片!”

骁所在的城市,是北方,沿途种满白杨树的北方。十五岁的丁蕊是有精神洁癖的,对写一手丑陋的字的男生不抱有好感,只是无端地喜欢北方的白杨,很喜欢,很喜欢。

正是渴望诉说的年纪,班里交笔友的人越来越多了,几乎每天课间都有人凑在一起唧唧喳喳地讨论,丁蕊看在眼里,心一动。

她一向玩得疯,但课业太过出众,除了和张扬一道出去溜冰、打台球,跟乐乐聊聊八卦,没有太多朋友。

张扬和丁蕊住在同一个大院内,很有青梅竹马的意思,上学放学结伴而行,偏偏成绩都好,包揽了全班前两名,师长们都放心,对他们的亲密从无干涉之意。况且张扬人如其名,眉目生得大气,又会玩,很多女生都喜欢他,或矜持或奔放地接近他,绯闻不断。

但这绯闻里,丁蕊不曾做过任何哪怕一天的女主角。

也许是两人太熟了,熟成了一家人,而张扬是个喜欢新鲜的人。但更也许,是丁蕊不够好看。

她不够好看,平淡的眉,平淡的眼睛,眉生得稀疏,眼睛是内双,鼻梁有些塌,嘴唇厚。总之,真的,不够好看。